財稅[2012]53號 2012.6.29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財務局:
應扣繳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:
應扣繳稅額=接受方支付的價款÷(1+征收率)×征收率
二、被認定為動漫企業(yè)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,為開發(fā)動漫產(chǎn)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、形象設計、背景設計、動畫設計、分鏡、動畫制作、攝制、描線、上色、畫面合成、配音、配樂、音效合成、剪輯、字幕制作、壓縮轉碼(面向網(wǎng)絡動漫、手機動漫格式適配)服務,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(包括動漫品牌、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),自試點開始實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,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,但一經(jīng)選擇,在此期間不得變更計稅方法。
四、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,以試點實施之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(chǎn)為標的物提供的經(jīng)營租賃服務,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。
五、本通知第一條、第二條、第三條自2012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,第四條自2012年7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 |